2月12日下午,鸣鹿派出所民警在西关武平路巡查时发现,鹿邑大酒店对面的柏油路上,两名男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两人共燃放两个开门炮和一个礼花弹。

  民警随即将两名男子带到鹿邑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皇某、完颜某某对在鹿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鹿邑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分别作出治安处罚。

  2019年元月以来

  鹿邑公安严查各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查处非法运输7起

  开出万元大罚单7张

  违规禁放2起,处罚3人

  查处非法销售、储存13起,拘留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