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假证在交警面前演戏?可以说是“戏精”本精了!

  拿个假证开车上路

  还耍小聪明

  妄图糊弄交警蜀黍

  被蜀黍识破后 

  秒变“戏精”

  推脱自己不是驾驶员

  又说钱包丢了

  ……

  2月28日,桐柏县公安局月河省际检查站执勤交警在站内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凌晨2时30分,一辆红色的豫RB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检查站,该车驾驶员下车后主动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要求”接受处罚,这一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

  该男子提供的驾驶证名为郭某甲,准驾车型为A2,在对驾驶证信息核对时,民警发现驾驶证制作粗糙、印刷字体有异样,可能是伪造的驾驶证,于是向该男子询问驾驶证相关情况进行核实。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无法准确说出,身份证也无法提供。

  当民警要求该男子进站内询问室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真伪时,男子自露马脚,嘿嘿一笑,拉着民警小声说道:“都是哥们,只当没看见,罚点款算了…

  被民警严词拒绝后,男子又表示当时不是自己驾驶的车辆。民警调取公路卡口过车信息,显示该车驾驶人就是其本人,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该男子真实姓名为郭某乙,镇平县人,只取得了C1驾驶证。在证据面前,郭某乙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为了驾驶车辆跑运输,自己在2018年5月伪造了这本A2驾驶证,在县际跑运输,没想到在桐柏检查站被交警识破。眼见自己要接受严厉处罚,郭某乙又谎称自己的钱包和棉袄在检查站内丢失,民警告知其检查站内全面无死角监控覆盖,可以为其调监控寻找。经过几番折腾,该郭看逃避处罚无望,想耍赖讹诈称丢失财物没有用,只好乖乖到车上自行找到了钱包和棉袄,终止了这场闹剧。

  郭某乙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桐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郭某乙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郭某乙使用的伪造驾驶证被收缴,自己的C1驾驶证也被一次性记24分,需要重新考试科目一、科目三才能恢复使用。

  使用假证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蜀黍再来帮你算笔账~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车莫违法,违法必被查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