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河南周口一酒驾男被交警现场查处时无奈发出感慨:“缘分呐……“ 交警无奈解嘲:这种缘分不要也罢…”

  5月2日,正值“五一“假期,周口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马明港带领大队民警在芙蓉路与交通路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21时左右,民警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红色电动汽车形迹可疑,引起了民警注意。马明港副大队长随即上前检查,车窗还没有打开完,就发现驾驶员一身酒气扑面而来,更让民警惊奇的是该驾驶人还相当面熟,于是就有了以上对话。

  马明岗清楚的记得:该驾驶人一个多月前,还是这个地点、大概相同的时间段、驾驶同一辆红色新能源电动车被自己查获,驾驶人当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5.9mg/100ml,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王某二次酒驾的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拘留五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行为进行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