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王发明 李歌/文图

  5月23日上午10时许,中牟县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红宇警务室联合中牟县东风路办事处巡防队对辖区开展排查隐患时,发现一名男子用一辆电动三轮车运送10余个液化气罐,犹如一颗“移动炸弹”。于是,民警及巡防队员立即对其进行追踪调查,查获一处非法存储液化气罐“黑窝点”,共收缴液化气罐50余个。该液化气罐“黑窝点”位于中牟县大潘庄陇海路一处普通民宅内,屋内随意堆放了40余个液化气罐,且大部分罐内都充满了液化气,有的东倒西歪、有的锈迹斑斑,屋中间还有一辆用来运送液化气罐的电动三轮车正在充电。违法行为人王某既没有设置防爆隔离门、燃气泄漏警报器、应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也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资格证。王某的违法行为给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泄漏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液化气罐“黑窝点”依法关停取缔,并对非法运输、存储危险物质的王某、曹某增予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买卖、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存储要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配齐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装载运送必须使用封闭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的货运车辆,驾驶运送液化气罐的驾驶员也需要取得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资格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