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图 

  前车车主,你撞我!你全责!别废话!前车车主,就是你的错!不信?!被追尾的前车被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追尾前车的车主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啥!啥!!你说啥!!!为啥!为啥!!到底是为啥!!!

  什么情况?不说追尾后车全责吗?8月17日,记者从郑州交警部门获悉,就是有这样一起让人“不解”的交通事故发生了……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何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车尾随相撞。在定责时,驾驶三轮车的张某被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追尾三轮车的何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您是不是更纳闷儿了,再来看看事故的经过,根据事故视频来看,三轮车当时速度缓慢,完全是在后面的摩托车速度过快导致的追尾,但是,在发生追尾之后,三轮车仅仅是停顿了一下,然后就擅自驶离了现场。

  SO,您还没看明白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规定,三轮车驾驶员张某在发生事故后擅自驶离现场,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何某造成了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三轮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何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民警办案时说:“如果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在造成事故后没有驾车逃逸而是迅速报警,抢救伤者,结果可能就会不同了。”面对民警的说法,张某沉默后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情况啊,再说当时也慌了神,满脑子就想着出事了,赶紧跑。”

  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要慌,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打开双闪、抢救伤者、及时报案和拨打急救电话、保护现场、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在现场等待后续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

  一定要谨记—— 

  千万不要逃离现场!

  否则只会让自己承担更多的责任,

  甚至遭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