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一车位竟然卖给两个业主 开发商与销售团队剪不断理还乱》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王骁

  近日,直通1041栏目接到了郑州润城小区业主石先生的求助。石先生每天下班回到家,都会为停车而发愁,由于小区附近没有路边合法停车位,车只能停在较远的地方,还特别容易影响到别人。为此,石先生决定:去售楼部买一个小区地下车位。

  石先生在节目热线里说:去年底我订了个车位,疫情之前交了定金,当时就看上了这个车位,位置挺好。售楼部当时跟我说有优惠,18万的车位,交1000元顶6000元。但是我知道那个地方一直有车在停,我还问售楼部这个车位没有卖出去吗?然后销售人员去找领导确认后说车位没有卖,我说那我就买吧,当时就交定金了,是在2019年12月30号交的钱。

  18万的车位不但优惠5000元,还能办理五年的“分期”,石先生心动了,去年底就交了车位定金,选到了心仪的车位。但是由于疫情,直到最近贷款才批下来,就在石先生准备去售楼部办手续的时候却被告知,车位早就卖给别人了。

  石先生在节目热线里说:前几天售楼部给我打电话说我定的车位2016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他们也不给我看销售合同,一直我都没见到有啥证据。售楼部就说:你换一个车位,给你免两年的停车管理费。虽然售楼部的领导跟我说已经卖了,但是我找之前的销售人员问,她私下跟我说,开发商可能是想把车位卖给别人。

  听了销售员的猜测,石先生心里一下就蹿火了。明明是自己先预定的车位,开发商凭什么卖给别人呢?

  石先生购买的是陇海路十里铺街交叉口润城小区一期的地下58号车位,车位宽敞且正对着电梯口,属于黄金地段。节目之后,直通1041记者王骁在润城小区地下车库看到,58号车位上正停着一辆私家车。

  石先生说:他停这个位置好长时间了,我当时定的时候,我就问售楼部,有一辆车一直在那停,销售人员找了他们领导,查了好几次说没卖。据我所知,销售人员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找的第三方代卖公司。因为我交钱那几天小区里到处贴广告,就说买车位就找她,是她当时领着去售楼部去选的车位。

  根据石先生提供的手机号,记者现场拨通了销售员张晓娜的电话

  张晓娜因为当时卖车位的时候,我这边是专门去开发商办公室,然后跟他领导也确认过,这个车位卖了没?他(开发商领导)说没卖,可以卖,所以才让他(石先生)交了1000块钱定金,专门确认了好几次没卖,然后才卖给石先生的。

  记者:当时确认的领导叫什么名字你还记得吗?

  张晓娜:余志刚

  记者:你知道余志刚的职务是什么吗?

  张晓娜他就是润城销售部经理,他现在也是。

  随后,记者和石先生一起来到润城售楼部,见到了销售部经理 余志刚。

  记者问到:三方销售团队张晓娜那边他怎么说,去年年底石先生买58号车位的时候,跟您这确认过是可以卖的,没有卖出去?

  余志刚:他那边有确认的经理,我们这边的话我是对接人,我没有接到他给我确认的这些信息。

  记者了解到,由于人手紧张,润城曾经聘请第三方销售团队来帮助售卖地下停车位。张晓娜只是一线的业务人员,在张晓娜和开发商之间还有一位第三方销售团队的领导负责确认车位的售卖情况。余经理说,自己从来没有给第三方团队说过58号车位可以售卖。

  由于润城和第三方销售团队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石先生心仪的车位打了水漂。作为受害方,石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节目法律顾问张少春律师说:假如这个车位没有卖给第三方,那就不存在2016年已经出售了,只是开发商的一种推辞,那么作为石先生就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这个车位确实16年已经卖出去了,由于开发商内部的问题导致19年重新又出售给石先生一次,那么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重大误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份买卖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但是对于石先生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是应当由开发商来进行赔偿的。

  为了确认58号车位的实际售卖情况,记者和润城销售部经理余志刚进行了现场沟通

  五分钟后,余经理从办公室拿出了所有已售车位的销售协议,当面找到了58号车位的售卖合同。记者看到,合同盖有印花税章,显示2016年已经售出。

  看来确实是是在2016年已经卖出去了。木已成舟!由于第三方销售团队和开发商的信息不对称,让石先生和这个58号车位注定无缘了。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记者问到:换一个车位可以吗石先生?

  石先生:其实我不想换,但是现在没有了,不得已也只能换了。

  记者:因为我们刚才看了,2016年确实卖出去了。贴的都有印花税,税票和卖车协议是真实的。

  石先生:那就没办法,只能换一个了。我也接受,毕竟在这住,也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是吧?也不想闹那么僵,既然得不到了,换一个也行。

  虽然同意更换车位,但石先生并不接受开放商给出的“减免两年车位管理费”的方案。毕竟在与第三方销售团队和开发商的数次沟通中,石先生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他希望在保持5000元车位费优惠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减免停车管理费。在记者的现场协调下,余经理最终做出了让步。

  由于石先生是贷款购买车位,在更换新的车位之后,还需要重新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因此,余经理提出,亲自开车,带着石先生和她的爱人去银行办理手续。

  石先生的事情终于解决了,那如何保证未来不会有其他业主也重蹈石先生的覆辙呢?记者也询问了余经理

  记者:在监管三方销售团队的时候,怎么会造成了这么大的疏漏,给现在沟通造成这么大的成本

  
余经理:现在我们全部是招的自己人,不再跟第三方合作了。现在我们已把所有的车位核实过了,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假如后期有业主出现车位房子的类似问题,我24小时都在润城售楼部值班,希望广大业主尽量找我来妥善解决问题,也希望广大业主多提宝贵意见。

  走出售楼部的石先生长舒了一口气

  石先生:如果没有直通1041,我只能单独接受换一个车位了。而现在,换一个车位,还能优惠5000块钱,又免了4年的管理费。非常满意,感谢《直通1041》!

  在《直通1041》过往的投诉案例中,类似润城这种由于开发商“一时疏忽”导致的维权事件比比皆是。但并不是每一起投诉都能像润城和石先生这样通过协商完美解决,很多都已经对簿公堂。虽然不至于两败俱伤,但付出的时间成本却无法计算。

  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激增,“停车”已经上升到和“居住”一样的刚需地位。大量已建成楼盘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已经导致大量车位空置。销售车位不是一锤子买卖,这只是与业主建立关系的开始。作为开发商,更应该做好售前服务,避免业主产生消费顾虑。否则,受伤的不仅是业主,开发商大量的地下车位也可能会持续滞销,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