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河南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

  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河南再出新招——11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通知明确,要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通知提出,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费用。

  通知要求,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向参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相关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河南省”“中原”“全省”以及类似含义的字样。

  通知明确,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河南省”“中原”“全省”“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和社会组织公共邮箱举报系统等,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