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关闭整改!郑州两家药店销售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不到位》

  1月16日上午,郑州召开药品连锁总部疫情防控风险集体告诫会,对25家药品连锁企业进行告诫提醒。会议透露,因销售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不到位,郑州两家药店已被要求关闭整改。

  据了解,1月11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郑州各大药房发布《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月11日开始,郑州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等详细信息。

  《通知》发出后,根据暗访发现,大部分药店能够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但也有个别药店执行不到位,没有要求顾客必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只要自己登记、自己填写信息即可。也有个别药店和私人诊所连登记信息的要求都没有。

  针对此情况,1月15日晚,暗访中发现未落实实名登记的两家药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一路店(连锁门店)、郑州益众堂药业零售有限公司(单体药店)关闭经营场所、限期整改。

  告诫会现场,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再次重申了1月11日发布的《通知》内容,并做了详细解读。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郑州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只要顾客购买的药品有治疗发热功效的,都要进行详细登记,不得要求顾客自行填写。

  会议要求,各连锁总部、零售药店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立即开展自查,严防通知不到位、执行不到、变通执行的情形,要高度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防以待,不能出现懈怠、疲惫状态。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把零售药店落实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作为当前重点检查事项,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执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从严处置。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