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路贷、恐吓催债在校大学生 黑恶人员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

  河南新闻广播记者杨扬

  对外自称“黑社会”、通过校园贷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虚高借款合同、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催债……1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被告段某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几年,校园贷、套路贷这类的诈骗行为并不鲜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被告人段某等从2016年以来大肆实施“套路贷”犯罪,而且诈骗对象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兴成说:“比如说这个大学生可能想借1万块钱,那么他们签订的合同数额上有可能就是2万甚至更多,后续在学生无法还款的时候,段某他们有专门的催收组织,比如说把你的通讯录里面的亲友逐个进行电话滋扰,或者是去你的学校找你的老师,刻意地给你施加外围的压力,造成学生有抑郁的、有辍学的、甚至发生有自杀未遂的这种特别恶性的事件。”

  最终,郑州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二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恶犯罪案件443件,黑恶财产已执行到位80多亿元。张兴成说,对于执行到位的黑恶财产,首先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要进行返还,可以责令被告人退赔,退赔以后如果还有黑恶财产的,就需要上缴国库予以没收。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已圆满收官,进入常态化运行,郑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庞景波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恶犯罪案件443件,其中涉黑案件136件,结案率100%,涉恶案件307件,结案率99.67%,黑恶财产已执行到位8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