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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时潇洒还时拖沓 郑州信用卡“老赖”年增数十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08:21  河南商报
刷时潇洒还时拖沓 郑州信用卡“老赖”年增数十倍 漫画/王伟宾
刷时潇洒还时拖沓 郑州信用卡“老赖”年增数十倍 漫画/王伟宾

  商报讯(记者 王海圣 王红伟 实习生 陈姝慧) 40岁的崔雷最近经常陷入沉思,他感觉到一个大麻烦已经到来。“相当糟糕,”昨天上午,他对商报记者说,“这是往年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崔的身份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让他感觉相当糟糕的“新情况”,是他正接手的一大堆诉状,这堆诉状指向一个事实——信用卡透支欠账正呈爆炸式增长。

  这堆诉状让金水区法院有些为难,接还是不接?刑事还是民事?移交公安机关还是退回?

  但不管怎样处理,这些信用卡透支欠账者的命运轨迹,已势必因此发生改变。

  【问题】

  信用卡“老赖”暴增“老赖群”初露端倪

  从数字上来看,郑州当下的信用卡透支欠账确实已称得上爆炸式增长。

  昨天,崔雷看着案卷说,截止到5月底,金水区法院接到的有关信用卡透支欠账的诉状已达313份,而2007年这个数字仅仅是可以忽略不计的2份,2008年这一数字是11份。

  这等于说,2009年的信用卡案较之2007年暴涨了156.5倍,较之2008年涨了28倍。

  事实上这个倍数并不准确,因为313这个数字只是前5个月的数据,而非全年数据。而就在商报记者对崔雷采访的前几天,某商业银行一位管理人员对崔雷说,该行每天新增、经过核实的信用卡透支欠账户数都在50~60个。

  “从两年前的2到现在的313,这意味着郑州已出现了信用卡‘老赖群’。”崔雷说,“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信用卡案件已呈井喷态势,只会越来越多。”

  【烦恼】

  法院陷案件漩涡如何界定左右为难

  不止是崔雷法官,整个金水区法院都在为这个正在爆炸式增长的信用卡透支欠账现象而头疼。法院头疼的地方在于三点:接还是不接?刑事还是民事?移交给公安机关还是退回?6月12日,金水区法院组织召开了一次研讨会,当时,法院院长、副院长,两位高校法律教授、三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了研讨并发言。

  “当信用卡透支欠债还是个案时,我们没有考虑更多,但当它大批出现,就必须认真查找原因了。”崔雷说。

  金水区法院的考虑是,依据我国《刑法》第19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信用卡透支额度达5000元并超过2个月不还的,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责。而金水区法院受理的这313起信用卡案件,透支额度和期限,几乎全部超过限定额,若按信用卡诈骗罪处理,这些人最低将面临5年牢狱生涯,同时最少会并处2万元以上的罚金,最高则可能会判无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但事实上,从法理角度讲,这里边有个恶意透支和非恶意透支的考量,正是考虑这一原因,金水区法院当下还在研究是将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还是继续放在民事法庭审理。另一个考虑是,按合同关系,信用卡用户都是和相关银行总行建立的,起诉和审判就应该放在总行当地,而不能是分行所在地。

  当下,这些都还没有定论。

  【现状】

  “老赖”多以年轻人为主

  这确实是两难,崔法官说,“涉及人数太多,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按刑法走需要区别对待,但按民法处理,又达不到预期效果。

  根据公开报道援引河南省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国内信用卡发卡行近30家,其中有17家银行的信用卡累计发行量超过了50万张,而由此产生的呆坏账也在猛增,比如某行2008年年底信用卡业务的呆坏账就达到了2亿元。

  广发银行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宋钊说,粗略分析显示,这些欠款人在年龄结构上以年轻人为主,在性别上以男性偏多,在职业上多数属于民企职员,工作多不稳定,欠账形式多为边消费边提取现金。发生欠款行为后,多数人选择了消失——离开原工作单位,更改联系方式。

  【改变】

  出来混迟早要还欠款人有可能触犯刑法

  “关键是找到这些欠款人,所以选择公安机构不失为一个途径。”宋钊说,很显然,“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即便暂时不能被发现,但最终不可能摆脱法律的制裁。除非使用了假身份信息,否则都不难找到,只是成本大小的问题。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检察官李海强也这么说,“银行不可能不追究,要么民事要么刑事,怎么能逃得掉呢?”李海强认为,欠账人的命运轨迹很有可能将因此而发生“改变”。

  这些改变除去有可能的刑拘外,还包括“银行信用记录有污点,将来很有可能办不到银行的房地产按揭贷款,做生意也难得到银行的支持,甚至终其一生都抹不掉”。

  【根源】

  银行审核环节是发生信用卡问题的根本

  按刑法判决的可能性极大?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均肯定这一观点。

  “信用卡透支欠账有发展为主要犯罪行为的可能。”金水区法院的崔法官有点担心。

  那么,信用卡发生诸多透支欠账案件的根源是什么?不久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报告2009》表述说:近年来信用卡的快速发展并不是以令人尊敬的方式进行的,存在盲目扩张、审核不严、监管滞后等种种流弊,因此造成了现在各种信用卡案件的暴增。报告担心信用卡的透支欠账或会造成我国的金融灾难。

  4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卡管理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明确将信用卡套现视为欺诈,要求打击。事实上这之前的1996年4月,由央行颁布实施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持卡人不允许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及恶意透支;2006年2月,央行和银监会再次下发《关于预防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持卡人套现和商户提供套现服务属违法行为。

  上两次,这些条款因没有实施细则而操作性不强,以致几无实际效果,这一次呢?

  ·相关链接

  透支不还被判3年

  对透支欠账人,按刑法判决已有先例。前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透支欠账案件,持卡人王某透支5100多元逾期不还,被按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9年6月4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于2007年6月份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了万事达信用卡,随后透支本金28709元,透支利息13360.9元,总欠款42069.9元。之后刘某以各种借口拖延,拒不归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犯罪事实清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退回赃款,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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