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11月10日,省纪委官方“清风中原”发布消息称,有一位网友称自己是某单位的一名处级干部,最近收到某企业老板寄放在传达室的一个邮包,拆开后,发现内装两份名贵烟酒和5000元的“红包”。对此,他比较迷茫,不知道这样的“红包”该如何处理才妥当。

  “清风中原”称,按照有关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故未能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接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礼品和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

  “清风中原”还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当场退回的“红包”,应在1个月内全额上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廉政账户,并领取相关凭证。所以,这位处长节前收到的名贵烟酒和“红包”应尽快登记上交,其中,5000元“红包”应全额上交廉政账户,如果逾期不交、不足额上交,或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仍按违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