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2012年的一天,宋献潮在其办公室分别收受河南宇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张某送的现金各5000元,共计现金1.5万元。

  “我们趁着过节给他送购物卡是想提前建立关系,到办事的时候好让他帮忙说话,快点办理。”一些送礼者说。

  “小问题”引“大腐败”

  “节日送礼隐蔽性强、渗透性强。”一位办案检察官认为,“送者在‘礼尚往来’的掩盖下,借节日之机送钱送购物卡,与官员联络感情,虽无明显请托事项,但也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既是表示对官员曾对其帮助的感谢,又是为将来更方便顺利地与官员交往奠定基础。”

  这位办案检察官分析说,一些行贿者急于向有关领导送礼行贿,但又苦于不知底细,愁于送礼行贿无门,平时不敢贸然行贿,便选择在春节等传统节日,以拜年等名义送上礼品,而收受贿赂者则认为,逢年过节时收受的财物具有人情往来因素,是正常的礼尚往来,不是收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认为,春节期间,少数“免疫力”差的党员干部,往往会感染上“节日病”,纪检监察部门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深化廉政教育,司法机关应对查办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压力,预防和遏制“节日腐败”现象。

  从反腐实践看,纪检监察部门显然已经注意到“节日腐败”问题。

  2015年以来,中央纪委继续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会议部署、开设举报窗口、通报曝光、案例剖析等方式营造工作氛围,不断释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前夕,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展诫勉谈话、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划出“高压线”,打好“预防针”,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错误”,督促他们知禁而止。

  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先后开通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3次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总计通报了1602起“四风”问题,2223人被处理。

  2015年端午节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在手机客户端上开通了操作简便快捷的“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鼓励群众通过手机照片、视频和文字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开通以来共收到举报4.1万余件,单日收到举报件最高达2149件。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说,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可以发现,很多领导干部首次收受贿赂都是在节假日期间发生的,由于传统文化、人情往来的观念,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在节日到来时放松对自我的要求,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礼金不是什么大事,而此时如果没有组织提醒警告,这些干部就往往容易逐渐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导致“小问题”滋生“大腐败”。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四风’问题虽然看似细枝末节,往往只是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却严重影响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庄德水说,正因如此,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以点带面,久久为功。

  2016年元旦刚过,中央纪委机关报刊文称,元旦、春节期间的“节日腐败”,始终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四风”现象的焦点、腐败问题的爆发点。“节日腐败”非一日之寒,攻克“三尺之冰”也绝非一日之功,就是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抓了元旦抓春节,就这么抓下去”。如此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节日腐败”才能无处遁形。2016年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年头。新法规立起了道德高线、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对全体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元旦春节就是纪律钢尺的“试水期”,谁碰谁流血。(记者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