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12日电(记者 刘雅鸣 李亚楠)去年2月以来,河南省提出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和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经过近一年的推进落实,已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取得阶段性成效。这同此前在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推进的四项基础制度一起,构成河南纵到底、横到边的“4+4+2”党建制度体系,达到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干部管理、坚定正风反腐的目的。

  能者上庸者下为干部选任科学规范化立规

  2015年9月1日,洛阳市领导干部工作动态管理平台正式投入运行。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安颖芳介绍,这个平台对干部所有工作业绩可以按周、月、季、年度进行汇总,供组织和纪检部门进行业绩评价,是“互联网+领导干部”的有益尝试,为考准考实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提供科学依据。

  不仅是洛阳,为选好用好干部,河南各地都拿出了具体举措。例如,信阳市开通“信阳干部实绩网”,实时记录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结论性评价。截至目前,共收集147项、6.2万条干部实绩信息,市委选任“一把手”时,充分运用这些信息,真正让实绩突出的干部脱颖而出。

  南阳市从严审查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情况、违法违规情况,通过审查机制,7人被取消选用资格,并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倒查选用程序,去年以来倒查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4人。

  河南省委组织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河南共调整“下”干部1134人,其中问责处理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达到272人。去年1-9月,涉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信访件数量同比下降64.9%。

  零容忍严追责“两个责任”落实有力

  市委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领导职务;市纪委书记被免去职务,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这起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的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追责的典型案例,在河南,乃至全国都引发巨大震动。

  通报明确指出,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