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帮助人解决需要,人家要小孩了,我就给牵个线,我没有直接找人卖小孩……”在郑州中院刑事庭审的现场,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曾如此为自己辩解。

  昨日上午,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关注的谭永志等37人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一案相关详细情况进行通报。

  市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表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目前均已被妥善安置。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庭审

  谭永志原是中牟县一砖厂的会计,此前,在庭审现场,谭永志狡辩称自己买卖孩子是在“做好事”。

  公诉人:你总共卖了多少小孩?

  谭永志:听不清。

  公诉人:你贩卖的小孩都从哪儿来的?

  谭永志:从砖厂、超生,还有人家养活不起的小孩叫我帮找人家。

  公诉人:还有没有从其他地方来的?

  谭永志:还有从云南来的。

  公诉人:你的账本上记的“大货”是谁,“小货”是谁?

  谭永志:“大货”是男孩,“小货”是女孩。

  公诉人:你那小黑本上记的账是不是真的?

  谭永志:听不清。

  主审法官:记电话的小本本,是不是真的?

  谭永志说,砖厂好多工人都来自云南,认识的好些外地人,一直要不上孩子,还有工人给他说,孩子不想要了,让他去打听有没有人要小孩。“我认为我是在办好事,帮助别人解决需要,不算违法。我也没有骗、偷孩子,更没有伤害孩子。”

  审判

  男孩买入价3万元以上,一个孩子可赚1000元~3000元

  谭永志,1947年2月22日出生于中牟县,无业。自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谭永志伙同黄玉琴等人经预谋后,由黄玉琴等从云南文山等地收买婴儿22人,谭永志负责接送、中转,并在河南省中牟县等地将上述婴儿分别卖给张建霞、王章坤等人。

  该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为近几年来河南省涉案被告人数最多、被拐卖儿童数量最大的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法庭出示的证据显示,该团伙运送“货物”的方式,由上线从云南当地拐骗、收购婴儿,安排“保姆”照顾,联系好买家,再安排专门“送货人”从云南坐长途客车到广西南宁,然后换长途客车到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当地接货人在预定地点接“货”后进行交易。有时,上线会开着轿车或租用车,从当地买到婴儿之后,开车运送至目的地。

  据调查,专门为该团伙送“货”的有10人,每次每人报酬在1500元到3000元。根据谭永志的账本记录,该团伙最频繁的时候一个月送“货”达9次,多达10个婴儿。

  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谭永志表示,他账本里记的男孩买入价3万元以上,女孩在1.6万元以上。再抬价卖出去,一个孩子差不多可以挣1000元到3000元。一年在孩子身上获利大概两三万元。

  “乡亲们都是口口相传,慢慢知道我这里有孩子的人就多了,好多人家就想买个孩子,孩子卖了后,我也不知道下落了。”谭永志说。

  主动联系并积极寻找买主,罪责最重

  郑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谭永志、黄玉琴等22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张建霞等15名被告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郑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谭永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共同犯罪中,谭永志参与预谋,主动联系云南省等地人员要求提供儿童,并积极寻找买主,作用最为突出,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谭永志拐卖儿童22人,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谭永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获悉,主犯谭永志近日已被郑州中院执行死刑。

  调查

  收买被拐卖儿童者一律被追究刑责

  “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在拐卖儿童行为猖獗的背后,是一个逐步形成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的买方市场。”郭晓堃认为,刑《九》将刑法第241条规定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规定修改了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意味着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要一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文琳表示,从可免责到一律被追责,体现了我国加大对收买被拐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

  在谭永志等人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一案中,为震慑、教育收买者,对张建霞等15名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被告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等刑罚,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买方市场。

  被拐卖妇女儿童已被妥善安置

  郭晓堃介绍说,在谭永志一案中,涉拐卖儿童28名、妇女2名,其中,男婴15名,女婴13名。2名越南妇女及1名越南儿童在案发后均被解救并遣返回越南。

  目前,17名婴儿由郑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1名婴儿由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为防止二次伤害,2名年龄较大的儿童暂由收养人继续收养;其余7名儿童因在开封市、洛阳市等地收买,已由当地公安机关解救。

  “下一步,郑州中院将与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共同解决孩子们的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