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林 通讯员 王令

  近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联合执法组组织市内五区及三个开发区攻坚办开展市区非道路机械使用油品抽测专项行动。共抽检156家施工单位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经检测,其中39家油品不合格。

  39家施工单位超标,3家数值爆表

  在39家不合格油品中,全都是硫含量超标。其中康桥康城九号院(一、二期)、中信广场、桐树王安置区W-05-01地段三个施工单位最严重,硫含量均大于500mg/kg(国家标准≤10mg/kg),检测数值爆表,超出标准50倍以上。

  11月8日,郑州市环境攻坚办对39家油品超标单位进行约谈。油品超标工地负责人向市攻坚办上交书面材料,汇报油品超标原因和整改措施。联合执法组将对超标油品来源进行追溯,从源头把好油品质量关。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如何承担主体环保责任

  施工前,指派安全员负责非道路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机械设备负责人应提供机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油品发票,并签订合同,保证进场的机械设备和使用油品达到我市规定要求。如若违犯,解除合同外,还应接受罚款处理。

  施工中,安全员要关注机械设备是否冒黑烟,如果在使用中有冒黑烟现象,责令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保养,确定不再冒黑烟后方能使用。

  郑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现状

  目前郑州市正处于建设国际商都、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的关键时期。据初步统计,全市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项目 2000多个,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近万台,这些机械设备基本处于“四无”状态:无牌照(不属于机动车)、无标志、无标准、无主管部门;而且使用的油品质量无保障,大部分使用劣质油品,污染严重。据推算,一台正常使用的工程机械污染物排放相当于一辆国五标准汽车排放量的50至80倍,使用超标油品的工程机械则高达近200倍。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源之一。

  从2017年6月1日起,郑州市划定非道路高排放禁用区,市区中州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北三环以南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为禁止使用冒黑烟、国Ⅰ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要求全市施工工地签订《承诺书》,统一悬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标牌,保证不使用冒黑烟、国Ι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Ⅴ以下标准油品。建立《非道路机械管理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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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关四步走

  一是要选用正规加油站的油料。二是要供油方提供发票和批次油品质量报告复印件。三是在加注油料时,要留取样品,封存时第三方在场。四是要与供油方签订合同,如果是因油品质量问题,供油方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