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张冬菊 梁帝豪)“法官,我是来还钱的,我把她的钱还了,你们把我信用卡里兑换的美金解冻了吧,我女儿得出国啊!”近日,侯某手拿2000余元现金到惠济法院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6年1月,王某与侯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侯某将位于惠济区南阳路的一处住房卖给王某,王某当即交付定金2万元。但在王某准备办理手续时,侯某以高于王某的价格转手又把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当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得知侯某一房二卖,王某一纸诉状将侯某告上法庭,要求侯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经法院依法判决胜诉后的王某拿着判决书找到侯某时,侯某却只支付了37000多元,称剩下的以后再付。可一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王某多次索要,侯某一直避而不见。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惠济法院执行法官迅速了解案情,主动联系侯某,在释法明理的同时,要求其及时偿还剩余欠款,可是侯某并不准备还钱。法官决定联动查询侯某的银行账户,查到侯某的一张信用卡里有一笔刚入账的 4000余元美金,法院立即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冻结。冻结款项的第二天,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原来侯某女儿要出国,侯某给女儿兑换的美金刚到账,还没转给女儿就被法院冻结。得知这一情况,侯某赶紧联系法官和王某,希望得到谅解。最终,当着法官的面,侯某把尚欠的2000余元交给了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