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奎 资料图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选举产生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现予公告。
检察长:刘海奎
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刘海奎主要工作简历
刘海奎,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南南阳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参加工作。
1984.07--1989.04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
1989.04--1991.09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检员
1991.09--1997.05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助检员、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06--1996.07 挂职任武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7.05--2001.1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1.11--2004.1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检察员
2004.11--2012.08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其间:2003.03--2005.05 挂职任安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2.08--2014.03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2014.03--2014.05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2014.05--2017.09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7.09--2017.10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7.10--2018.01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8.01--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