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猎狐行动”再添战果!5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归案

  猎狐行动从韩国引渡5名经济犯罪嫌疑人

  5月4日,随着中国东方航空MU2040、山东航空SC319两架航班陆续降落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河南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被成功引渡回国。

  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仍在逃)、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6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势,共向不特定公众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 2016年12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批准逮捕。

  赵某等人潜逃后,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的指导下,河南省公安机关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逃犯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起引渡请求,并提供了扎实完备的证据。今年2月27日,韩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随后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5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快速反应,迅速派出工作组赴韩。5月4日,工作组将5名逃犯押解回国。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同志表示,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也是“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姬某等5人从韩国被成功引渡回国,体现了中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再次表明中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紧密。在世界各国、各地区执法部门的协助下,中国公安机关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将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逐一缉捕归案。“天涯海角,有逃必追”,公安机关正告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境外逃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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