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日前,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原主任刘敏(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敏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参与“小圈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外出期间使用公款超标准消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刘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