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法规监察处原处长于焕岭(正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于焕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串通他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涉嫌犯罪。

  于焕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焕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