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崔战立 文/图

  7月9日9点左右,正在商都路博学路巡逻的交警六大队三中队民警张贝贝,协警白云飞、 孙源发现一辆豫A122S学教练车拉了一车学员,见到民警开始变道,形迹可疑,遂上去进行盘查。落下车窗后,民警闻到了很大的酒气,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现场酒精测试为醉酒,后带仁济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酒精含量119.8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王某现在在郑州幸福驾校当教练,驾龄8年,任教练2年。

  据王某介绍,他是昨晚8点与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到晚上10点,喝有差不多半斤,今天一早起床后,没什么感觉,就来上班了,没想到今天查到还是醉驾。

  交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呈请上级公安机关吊销王某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六大队民警崔战立提醒大家:广大驾驶人应以此为戒,身体力行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请酒后不要心存侥幸;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各位驾驶员同志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向交通事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