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风安阳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严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危房改造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4月24日,林州市东姚镇政府城建办主任崔晓青,在东姚镇下郊村危房改造期间,负责该乡镇危房改造申请户的资格审核、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由于其认识不到位,麻痹大意,未对改造房屋权属进行确认,造成下郊村村民田开周以马根吉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8100元。2018年4月24日,经东姚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崔晓青政务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违纪款。

  二、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2016年10月,因滑县老爷庙乡党委副书记梁石强、乡政府干部苏立军、祝振革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乡姬屯村党支部书记郭占科、村委会主任姬国亮在发放企业带贫资金过程中,非法占有多名贫困户带贫资金共18000元。2018年6月,经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梁石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振革留党察看和降级处分,苏立军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给予郭占科、姬国亮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三、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8年4月27日,汤阴县宜沟镇石庙村党支部副书记于永军,在该村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该村督导巡查中,发现村档户档不规范、户容户貌脏乱差,贫困户家屋顶漏雨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6月29日,经宜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于永军党内警告处分。

  四、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党支部委员靳同林违规改变低保资金用途问题

  2018年5月,殷都区安丰乡靳家屯村党支部委员靳同林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办理低保期间,擅自改变低保用途,平均发给非低保户,导致低保户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同时本人及爱人违规享受低保2940.6元。2018年5月2日,经中共安丰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靳同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规违纪款。

  五、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扶贫工作不认真问题

  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和扶贫办主任张伟华因工作不认真细致,导致在精准扶贫中漏户漏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26日,经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给予信访办主任、包村干部许付禄政务警告处分,扶贫办主任张伟华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