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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张富臣牺牲在扫黑除恶第一线, 年仅42岁

  9月15日8时30分许,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张富臣被发现牺牲在办公室,年仅42岁。牺牲前一天(9月14日),作为濮阳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当日带班领导,张富臣同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班工作。9月15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舒庆批示“让人痛心,深切哀悼,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怀。”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也做出相关批示。

  张富臣同志,濮阳县人,男,1976年7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任濮阳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副支队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4年在全国公安技侦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05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技侦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近年来在技侦岗位,张富臣同志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工作实际,注重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14年以来,共主办重特大案件80余起,协助兄弟单位办理各类案件200起,抓获各类嫌疑人260余人,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撰写论文5篇,先后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内部刊物编发。

  2015年6月至2018年3月,张富臣同志挂职到清丰县公安局,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经侦、禁毒工作。在挂职期间,他迅速转变角色,坚守岗位,经常与基层一线办案民警同吃同住,在几起疑难案件中,他顶住高强度工作压力,冒着酷暑或严寒,加班加点研判案件,带头参与抓捕工作,成功侦破了“2016.01.17”清丰金店被抢案、“2016.11.05”仙庄镇赵某某杀妻案、“2017.7.14”涉恶犯罪案件等数起大要案件。2017年10月,张富臣同志还带队到西藏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成功侦破公安部交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票据达8000余份、涉案价值达6亿多元。

  2018年3月,挂职锻炼结束后,张富臣同志又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业务技术过硬、攻坚能力突出的优势,配合兄弟单位,成功侦破涉黑恶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

  入警以来,张富臣同志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不迟疑、不走样、不打折。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他大局观念强,宗旨意识牢,团结同事,以身作则,在分管部门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张富臣同志总是拼在一线、干在前面,为身边同志树立了榜样,得到了广大民警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认可。

  9月15日上午,张富臣同志牺牲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舒庆,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高万象,濮阳市副市长王天阳相继做出批示。高万象主任批示:“向张富臣同志表示哀悼,向其家属表示慰问,请濮阳市局做好善后工作。”要求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做好张富臣同志事迹挖掘、新闻宣传工作,并安排省公安厅英烈基金会和技侦总队有关领导到濮阳吊唁。王天阳副市长批示:“做好安抚善后工作,先进事迹报道工作要及时跟进。”濮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智深第一时间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对张富臣同志的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属表示慰问,并要求濮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做好善后抚恤、荣誉梳理和事迹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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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平安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