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市环保局官方微博@绿色郑州

  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今天对外正式发布《关于部分工地严重违规施工问题的通报》,督查中发现部分区域仍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控,仍存在施工工地失控漏管、道路清扫降尘不及时、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值守人员缺岗等问题。

  10月10日下午,郑州市召开了 2018 年第 11 次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市督导组)、市控尘办积极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全市各地区施工工地管控、道路保洁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强化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中发现部分区域仍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控,仍存在施工工地失控漏管、道路清扫降尘不及时、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值守人员缺岗等问题。其中,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典型问题共40 个(详见附件)。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部分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10 月份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愈加严峻,综合指数排名下滑,以上问题的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依然对辖区内各种污染问题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细化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督查问责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我市扬尘污染严重。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由市控尘办牵头,立即对违规施工的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工地整改完毕后,由属地监管单位牵头,申请复工验收,市控尘办负责验收。

  2、停工整改期间,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控尘办及属地乡(镇、办)负责监管,加大巡查,从严管理,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停工整改期间,如再次被市级以上督导组(含市级)发现违规施工的,加重对施工的处罚,延长停工整改时间,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控尘办及属地乡(镇、办)进行问责。

  3、由市控尘办牵头,对上述问题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财政扣款,对违规施工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市控尘办、市城管委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