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让外企投资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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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 刘瑞朝 张丛博 杨书贞 邵可强 文 许俊 文摄影

  2019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10日,河南代表团审议草案。大河财立方-中原地区最具影响力财经全媒体平台←戳我下载

  | [内容]草案对外商投资进行界定

  王晨副委员长在说明中介绍,草案对外商投资进行了界定,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以下四类具体情形:一是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是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是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同时,考虑到金融行业同其他行业和领域相比具有特殊性,草案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或者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进行投资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亮点]国家拟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草案在总则一章中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定: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有关实践和需要,草案规定: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同时,草案还对外商投资管理作出了一些指引性、衔接性规定。

  |[进程]一审、二审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王晨副委员长在说明中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外商投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制定外商投资法。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协调,拟订了外商投资法草案。2018年12月,国务院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9年1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记者会]建立我国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

  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聚焦“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介绍,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宗旨突出两个词——促进、保护,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法律的重点是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

  刘俊臣说,外商投资法草案通过很多具体条款回应了当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强调外商投资政策的公开透明、强调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竞争、强调地方政府要守约践诺等。他透露,草案通过后还将起草相应配套法规规章,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将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审议]草案让外企投资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俞章法:

  草案有助于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俞章法认为,草案正面回应了全球投资者在华投资经营中遇到的痛点,对外商关心的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平等参与市场等相关内容均有明确的规定,将我国一系列外资政策上升为法律,为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公平待遇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让各类企业同台平等竞争,有助于新的开放条件下,激发中国企业更大潜能,促进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胡五岳:

  让外企投资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说,外商投资法草案对外国企业来说,无疑是吃下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在对外合作时有了底气。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仅不会关闭,而且越开越大,国家制定和出台外商投资法,正是我国向全世界兑现这一基本国策的郑重承诺。同时,该法也将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开放、公平、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也为新时代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高新才:

  草案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在发言时表示:“草案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高新才告诉记者,改革开放四十年间,国家陆续颁布实施的“外资三法”在利用外资和扩大开放的过程中,作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

  高新才分析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两万亿美元。2018年,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接近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0%,工业产值接近全国的25%,提供了20%的全国税收,提供了10%的就业。“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转变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外资企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新才说,草案是中国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承诺,也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刘尚进:

  尽快制定具体配套细则,构建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漯河市市长刘尚进说,外商投资法草案的制定,以法律形式表明了国家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外资来说中国的投资环境更开放、更稳定、更透明、更可预期。

  与此同时,它也明确了多项促进内外资规则统一公平竞争的内容,比如同等享受政策支持、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平等协商基础协作模式,都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在全面开放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刘尚进建议,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基础性法律,构建的是基本制度规则,因而条文比较简化。为此,需要抓紧制定具体的配套细则,尽快构建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另外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在具体操作中法律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