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海青/文图

  “零首付”诱骗费用、强制购买保险、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购买汽车过程中,你是否也遇到过这些“糟心事”?近年来,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层出不穷,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增大。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汽车行业行政约谈会,发布为期一年的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现场约谈26家郑州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汽车4S店。

  汽车行业投诉金额超过一个亿  押金、定金问题最多

  3月15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汽车行业行政约谈会上,对郑州市区26家汽车销售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通报了2018年度汽车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据记者现场了解,2018年度,全市12315系统共接到汽车行业投诉2321件,涉及全市多家汽车行业企业,涉及金额10647.49万元。

  这些汽车行业的投诉中,最突出的问题包括:不及时交付合格证的问题;投诉强制购买指定高额保险,强制缴纳续保押金,不予退还续保押金的问题;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附加额外条件加价售车的行为;以虚假参数标注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以及过度维修、乱收费的行为;车辆交付时与承诺不符,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定金不予退还的问题等。

  数据方面显示,合格证问题135件,续保押金问题333件,保险问题183件,加价提车问题14件,贷款问题68件,押金、定金问题889件,维修保养方面问题72件,其它问题627件。        

  严打10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约谈无效企业将重点监管

  针对愈发凸显的汽车行业投诉问题,会上印发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3月10日起,针对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以下10类违法行为:一是不及时交付合格证的行为。二是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的行为。三是强制购买保险的行为。四是附加额外条件售车的行为。五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六是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七是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八是过度维修、收费的行为。九是以审批贷款等理由,诱使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十是汽车销售、维修中的其他违法行为。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金辉在约谈会上表示,此次行政约谈之后,还将加大回访检查和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约谈无效的企业,要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