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陈思

  3月14日上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了机动车污染治理以及“1050 2”专项执法抓管控情况。据悉,在“1050 2”专项执法抓管控行动中,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共抓拍车辆1293.1万辆次,对颗粒物超标一次的25053辆柴油车通知车主立即治理;对半年内颗粒物超标两次以上的6066辆柴油车,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其余车辆登报公告、通知车主立即维修治理、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限制其年审。

  除此之外,针对机动车污染的问题,郑州环保部门在过去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还实施了那些管控措施?记者根据通气会内容进行了梳理:

50个人工卡点联合执法 严查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50个人工卡点联合执法 严查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

  在原有的39个联合执法卡点的基础上增加到50个卡点,由市、县(市、区)两级公安、交通和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天候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共检测车辆84781台次,对6421台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其中,环保部门对156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3.5吨以上)每辆处罚5000元;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对2535台超标车辆依法处罚。

  在2017年国三重型柴油货车四环内限行的基础上,2018年11月21日起,提高限行标准、扩大限行范围,绕城高速-北四环以内,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全天禁行;4.5吨以下国四及以上厢式货车分时段限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确需入市车辆办理通行证件后进入。

  开展停放地抽测专项执法

  支队采取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车辆的方式对全市运输物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运输企业实施上门抽测,从2018年1月到2019年2月底,我市共在50余家重点企业停放地抽测车辆1100辆、对71台超标车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单予以锁定,其中公安部门依据“6063”代码对30台超标车进行依法处罚。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市攻坚办牵头六部门(市环保、城建、工商、工信、商务、城管)联合执法,每周对工厂、物流企业和施工工地进行抽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进行抽测。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公开约谈、媒体曝光。从2018年1月至2019月2底,市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联合执法组共巡查各类施工工地、工厂企业5610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141台,抽检用油样品1392个。对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14家施工单位依法处罚12.5万元。

  在原有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提高禁用标准。2018年6月1日起,绕城高速以内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巡查抽测相结合抓油气回收管控

  联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汽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测。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底,全市共巡查油站6007家次,委托第三方共抽测加油站479家,抽测比例91%,对其中7家油气回收设置不正常运行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8万元。2018年新增27家加油站自动监控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

  巡查执法相结合抓机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守法自律,组织两个巡查组对全市49家检测机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2018年以来共巡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81次,对1家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罚款15.2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