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沈翔 摄)

  5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公布《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进行明确规定。《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

  问卷调查、组织听证……移民安置、补偿标准需充分听取移民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开发涉及千家万户利益,如何妥善安排?《实施办法》明确,工程的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要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到哪里安置、补偿标准如何、如何兑现,这些都要涵盖在大纲内。

  《实施办法》要求,未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或者移民安置规划未经审核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其建设,不得为其办理用地等有关手续。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实物调查结果,文物调查结果,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和先移民后建设安排等都需要明确包含在内。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企事业单位、专业项目设施权属单位的意见。《实施办法》同时明确,对移民安置方式和去向、补偿标准和资金兑付方式,以及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等问题存在严重分歧的,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搬迁费直接发放到个人 移民人均收入要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原则,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开发安置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业项目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搬迁费,库底清理费,淹没区文物保护费,以及移民实施管理费等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

  根据上述标准,尚不能使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依法增加安置补助费。

  在钱款的发放方面,《实施办法》要求,搬迁费,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以及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由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个人。

  农村移民住房应当由移民自主建造。移民集中安置的,应当统一规划宅基地、自主建造住房,但不得强行规定建房标准。也可以尊重移民意愿按照移民委托代建的方式进行建设。

  弄虚作假最高5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重大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意见》明确,项目法人擅自调整、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中弄虚作假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擅自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实施办法》将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