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洛阳市12名干部因对中州渠治理效果不佳被问责。

  自2017年洛阳市实施“四河三渠”治理工程以来,河渠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但距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年3月20日,新闻媒体曝光了中州渠西工区段、老城区段治理效果不佳,多处水体浑浊、垃圾堆积的问题。

  洛阳市纪委监委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中州渠西工区段、老城区段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根源在于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各级河长巡河重形式、轻效果,只交办不督导,满足于“河巡了、事交了、不管了”;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河长办督导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工作落实出现在照片中、表格中、材料中、手机中,却未落实到现实中;沿渠各办事处河渠治理工作“例行公事”、推推动动,对上级交办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甚至不如实报告问题处理情况,从而造成了西工区、老城区中州渠河长制落实棚架、相关措施空悬、治理效果不佳情况的发生。

  在迅速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洛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工区副区长高辉进行了提醒谈话。

  对西工区主管河渠治理工作的副县级干部程宏亮、老城区副区长齐成喜、老城区主管河渠治理工作的副区长刘海进行了批评教育。

  西工区纪委对西工区农村农业局副局长罗新生(分管河长办),中州渠办事处级河长王城办事处主任孟欣、凯旋东路办事处主任董哲、西工办事处主任刘鹏进行了诫勉谈话。

  老城区纪委对老城区农村农业局副局长刘华岳(分管河长办),中州渠办事处级河长西关办事处司法所长周小平、西南隅办事处副主任吴杰、南关办事处副主任刘飞进行了提醒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聚焦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方面12种表现。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通过认真查、逐一比、仔细揪、深入找,以强力监督纠正“四风”问题,以严肃执纪促进作风转变,以精准问责激发担当精神,以铁的纪律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