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六类重点车辆是道路交通运输的重要工具,由于车体大、载人多、载货重、行程远,如果发生事故会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甚至是乘客的生命。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充分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手段,对全省1573028辆六类重点车辆,以及3448490名四类重点驾驶人(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自3月7日实行重点对象分级管理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仅列入“红色”级别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绝对数就减少107663辆(人),下降率65.25%,成效明显。

  我省六类重点车辆和四类重点驾驶人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面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数量多、分布广、遗留问题多等困难,河南交警总队紧盯管控重点,根据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以及事故责任、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实行“红黄蓝”三级管理,建立台账,分类施策,责任到人,清理隐患。

  工作中,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通过布控缉查、定点清查、“以车找人”等方式,对列管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逐车逐人消除安全隐患。一是拉出清单,建立台账。交警总队通过系统平台对符合列入红、黄级别的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进行统计,列出明细,每月25日前发给各地。各地围绕总队下发的清单明细,进行数据研判分析,将任务逐级分解。二是责任包干,逐车追查。各地对照清单,逐车逐人明确责任民警、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组织全警上门排查,逐车落地追查,见车见人,查明车辆状况,逾期未报废车辆督促依法进行拆解,逾期未检验车辆督促及时检验。三是专项清查,定点清理。各地成立专业隐患车辆清查队,对辖区重点路段、非道路行驶重点厂区内、建筑工地夜间渣土车,以及煤矿、货场等倒货区域、采沙区域等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倒逼一批隐患车辆及时到车管所办理隐患清理业务。四是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及时以短信、微信等形式通报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报废等情况,定期向重点车辆所在企业及所有人发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在社会广泛张贴《关于清理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告》。五是加强督办,确保实效。交警总队坚持每周通报,每周排名,对落后地方召开专题会,下发督办通知,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帮扶。分级管理实施以来,交警总队印发通报13期,下发督办通知 6期,召开研判会、座谈会、约谈会5次,全力推进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

  在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发动、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治理、消除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一是落实属地责任。交警总队组织各地将列入“红黄”级别的明细通报到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单位,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农村基层组织和“两站两员”作用,入户上门,将本社区、村镇重点车辆、驾驶人一个不漏地纳入列管,认真落实清理措施。二是组织联合惩戒。组织各地将列入“红黄”级别的明细抄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主管和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治理,依据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叠加处罚”,并联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解聘多次列入“红黄”级别的客运驾驶人。三是严格业务办理。各地车驾管部门对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提供绿色通道,对名下有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的,督促其先办理注销手续再予办理其它机动车相关业务,倒逼隐患清零。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违法处理窗口、交通秩序等部门在办理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通行证发放时,主动督促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及时消除隐患。秩序部门对不主动到车驾管部门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组织勤务民警开展查缉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红色管理范围的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仍有54226辆,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3106人。

  今天,交警总队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曝光列入“红”色管理级别的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以及3起涉及重点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在全省形成舆论压力,督促相关企业和车辆所有人,以及重点驾驶人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现以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时,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并拒绝乘坐、使用该车辆。

  下一步,交警总队将进一步总结、用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级管理机制,突出这个抓手,突出重点管控,强力消除我省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平安出行。

  [链接]分级管理标准

  根据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的不同情形,分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分别对应“红黄蓝”三色。一是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形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等情形的重点驾驶人列入“红色”级别;二是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记录在3条以上9条以下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审验、有酒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列入“黄色”级别;三是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的重点车辆和满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列入“蓝色级别”。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2019年3月20日上午7时20分许,颜圣海驾驶豫S48601中型普通客车从固始县方集镇载乘客到固始城关,沿33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39省道与204省道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遇陈天宇驾驶豫F13127重型货车沿204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向右转弯,两车在路口会车时发生刮擦,致使豫S48601客车侧翻,造成豫S48601车上乘客4人死亡,1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

  对豫F13127货车驾驶人陈天宇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3月27日向固始县检察院提请逮捕;豫S48601客车驾驶人颜圣海因受伤住院治疗被监视居住。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信阳市弘运集团固始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人陶云飞采取取保候审;对安全运输科科长韩永刚、安全运输科副科长李普连、汽运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国新刑事拘留;对客运场站站长赵伟、安检负责人刘明钟、二级维护站站长铁青龙于采取刑事拘留。共追究7人刑事责任。 

  [案例二]2018年2月8日8时10分许,李青合驾驶豫EQH880小型普通客车经晋新高速公路由新乡向焦作方向行驶至77公里加60米处时,与停在超车道内由范小宁驾驶的豫CD8799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焦作支队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发现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范小宁无从业资格证,该车所属企业洛阳市达金物流有限公司和实际车主狄龙华雇佣范小宁从事运输活动,未核实范小宁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涉案车辆所属洛阳达金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泊、GPS平台管理混乱、车辆长期离线、安全领导小组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对实际车主狄龙华、洛阳达金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夕宽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该案于2019年2月12日移送起诉。 

  [案例三]2019年4月9日14时30分,李占军驾驶注册登记为河南大自然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豫AD9711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豫103省道65KM,与同向行驶的吴振华驾驶的豫KSC062号轿车相撞,造成1人受伤。吴振华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大型客车乘车人没有强制系安全带,在车辆突然加速或减速过程中容易受伤,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将对5.4万重点车

  3千重点驾驶人进行分批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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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500个重点车辆及

  100个重点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