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米方杰

  6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生产的8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悉,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批号A17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经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聚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香(批号171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标示为安国市聚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批号1801008)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通草(批号16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长垣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山东蓝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苓(批号170737479)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博爱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批号34171127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装量。经灵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批号17080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杂质、总灰分。经虞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批号1710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