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风鹤壁

  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浚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蒋玉琦乱作为问题。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晚上20时许,浚县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蒋玉琦与同学在浚县某饭店就餐并饮酒。二人饮酒期间,借检查之名到后厨查看空气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在上述过程中,蒋玉琦与该饭店老板贾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蒋玉琦酒后擅自利用部门职权乱作为,干扰商户正常经营活动。2019年4月,蒋玉琦受到记过处分。

  二、淇县庙口镇王洞村支部委员王军海在救火中不履职问题。2019年4月3日下午16时左右,庙口镇王洞村贺家自然村千岩沟因他人上坟导致失火,王洞村两委迅速组织全体村干部前往现场进行扑救。王军海在接到通知后直至火情扑救完毕也未到场,并且没有说明原因。王军海作为中共党员,在集体利益与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不作为。2019年5月,王军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淇滨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唐东健工作不负责任、纪律作风散漫问题。2019年1月7日,唐东健被抽调至大辛庄社区拆迁安置小组工作。当天上午10时许,唐东健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口头向核算组组长请假外出,并称马上返回。当天下午,拆迁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其速归,但直至下班仍未归。之后三天,领导、同事及家人均与其联系无果。唐东健在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报告、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情况下,无故脱岗,失去联系长达三天。2019年1月,唐东健受到记过处分。

  四、山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王志英、李海兵、窦付强、蔺学军、李超、李现军不作为问题。2006年以来,王志英、李海兵、窦付强、蔺学军、李超、李现军先后担任区城管大队二中队队长职务,具体负责红旗街市容管理。2009年12月以来,王志英任区城管大队副队长,分管市容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在工作中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未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及时清理陈某某、张某某违规占道经营的摊点,致使以陈某某、张某某为首的社会人员长期欺压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3月,王志英、李海兵、窦付强、蔺学军、李超、李现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鹤山区住建局控尘办工作人员李金金利用职权违规私自放行违章货车问题。2019年4月22日13时20分左右,市公安局鹤山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到区住建局控尘办要求协助执法的报警电话后,将区控尘办拦截的14辆违规货车分别扣押。4月30日下午17时左右,区住建局控尘办工作人员李金金利用其执法人员的身份,在其亲属的货车违章行为未被处理的情况下,违反规定私自将其放行,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5月,李金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上述五起典型问题表明,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实、律己不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为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切实解决个别干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营造务实重行、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以尽职促履职,以问责促负责,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硬作风促大作为,为建设富美鹤城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供稿: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