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海青

  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级党政实行“一岗双责

  明确各部门监管事权清单

  《措施》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党政同责,实行“一岗双责”。各级政府要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林业等监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准出准入衔接,大力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分析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统筹协调涉及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配合。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

  今年80%以上县达到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县标准

  《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工作的措施,要求把食品安全省建设作为落实责任制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创建标准,高质量推进实施。同时,要坚持打建结合,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为食品安全高质量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到2020年,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标准。到2022年,全省一半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到2035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对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开展巡视巡察

  《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措施》还要求,各级党委要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