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区机动车辆禁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机动车辆实施禁限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一)限行区域:信臣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雪枫路以北、北京路以东(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日7:00-21:00(含公休日)实施限行

  (三)限行措施:

  1。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2。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运送蔬菜的绿色通道车辆、服务民生的物流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四)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二、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禁行规定

  (一)禁行区域:东环路(不含)以西、信臣路(含)以南、雪枫路(不含)以北、以东为限行区域。

  (二)禁行时间: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每日7:00-24:00(含节假日和公休日)

  (三)禁行措施:

  1。所有过境柴油货车一律绕行高速公路、东环路、雪枫路通行。

  2。对运输油、气、生鲜果蔬等保障民生车辆、市重点工程项目物料运输车,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申领通行证后方可进市。

  3。户籍地在蒲山镇、石桥镇、皇路店镇的车辆,确需通过信臣路前往南石路S231的,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申领通行证后方可前往。

  4。对违反禁行规定两次以上的车辆,取消办理通行证资格。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