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罚10万!郑州出台新规将污染排放“大户”牢牢“管起来”》

  新修订的《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实施,数量庞大的机动车和挖掘机、推土机等污染排放“大户”将被牢牢“管起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据统计,目前河南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50万辆,排放污染物占大气污染物的37.2%;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达5万多辆。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原《办法》相比,新修订的《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增加了对挖掘机、推土机、叉车、起重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监管制度。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丁仲旋表示,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等同100辆国四汽油机动车,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是郑州市大气环境中氮氧化物含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据丁仲旋介绍,《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对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预防控制、检验治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对违法情形明确了法律责任。例如,违规使用重型柴油车或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罚款2万元;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的,最高罚款10万元。

  “对达标车辆车主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重点是对那些需要提标治理的车辆提出了管理要求,也增加了对维修治理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丁仲旋说。

  郑州市移动源处副处长朱永宏告诉记者,郑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对道路检测、定点遥感检测、集中停放地检测等进行日常监管,有关部门之间也将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共有20套遥感检测设备,主要分布在物流通道和高速进出口,重点是对市区车流量相对密集、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了布局。“这些遥感检测设备对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进行抓拍,推送到公安部门进行处罚。”朱永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