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60个项目不再“重复检查” 河南明确下级医疗机构应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

  换一次医院,就要重复做一次全套检查?这样的烦恼,对很多患者来说很头疼,费钱费时间费精力。以后,此类状况将明文规定不允许。10月1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全省医疗机构互认检查检验项目清单(2021年版)。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董彩红

  针对过度重复检查现象,河南发文:检查结果互认

  最近,71岁的张女士体检发现有肺部结节,不放心,就换了三家医院找医生诊断,每家医院都重复拍了检查片子。张女士说,这三家有的是自己主动要求的,有的是医生说“前一家医院的片子不清晰,需要重新拍”。

  类似的情况,很多患者都遇到过。

  “过度重复检查现象在一些医疗机构确实存在,但要分具体情况。”河南省某三甲医院内科专家介绍,很多时候一些检查确实是必要的,但患者不了解,可能会存在一些误解。

  客观来说,有些医疗检查项目确实会随着时间变化需要重新检查,例如检验炎症的血常规等,但一些胸片、CT、B超等短时间内变化不太明显的检查项目,是否需要重复检查?这就需要一个明确标准。

  记者留意到,10月1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特别提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对一些不需要重复检查的项目认定很清晰。

  其中提到,按照河南省最新的2021年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临床检验互认项目至少包括:14项生化项目;14项免疫项目;8项微生物项目;22项血液、体液分析项目。影像学检查互认项目包括:达到互认标准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以及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PET-CT、PET-MRI、SPECT、CT、MRI、DSA等。

  也就是说,只要是2021年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里的项目,医疗机构之间是可以互认的,不需要再重复检查。

  三大类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

  从费用的源头控制重复检查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河南省就出台过类似文件,2021年的版本与2013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增加了互认范围,扩展了互认项目。”河南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在河南省2013年原有文件规定范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互认项目仍然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两大类别,并综合考虑了病种和当前的同质化水平因素,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对疾病诊断治疗短期影响不大的项目。

  另外,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医疗机构都互认检验结果,《通知》里也有明确规范: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联体成员单位之间,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之间,应按照《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予以互认。原则上,《通知》规定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应予认可。

  提到患者头大的重复检查,其实很多医生也很头疼。

  河南省某三甲医院的外科专家分析,出现过度重复检查有一些差异的原因,因为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水平或习惯,呈现结果是有差异的。就像都是拿照相机拍照,一位水平高的摄影师,拍的照片无论构图还是全景,都很标准;但如果是新手,或者用照相机水平一般的话,很容易漏掉某些角度,所以,拍出的片子如果漏了某些角度,确实影响疾病诊断,这也是医生让重复检查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专家坦言,随着规章制度越来越规范,医联体建设、对基层医生的诊断水平的培训加强、云平台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的结合,相信不合理的重复检查情况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随着医保总额预付制度的实施,将会从费用的源头将不合理重复检查控制住。”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也就是说,一些疾病按病种付费的话,医保的支付额度是固定的,这样的话,从医院管理者到医生心中都会有一根费用控制的弦,此举也将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有力地遏制大处方、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