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潢川县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26日14:00左右,潢川县疾控中心接到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484批次紧急交办件,函告我县周某某与浙江省杭州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为夫妻关系,存在密切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周某某已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通报周某某的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周某某的活动轨迹:

  2022年1月18日21:47乘坐K656次列车从杭州返回潢川,座位为2号车厢61号。

  1月19日早6:40到达潢川火车站,6:53出站后乘坐潢川公交车(车牌豫S35359,当时车内有10余名乘客),7:03从七里岗路口(原检车线)下车,后进入七里岗路口早餐店吃早饭,7:18从早餐店出来等车,7:25乘坐公交车(车牌豫SD62290)去桃林铺镇,后搭乘红色机动三轮车到家(车主为老年人),当日回到家后,看望过其父亲(家在隔壁)。

  1月20日,居家未外出。

  1月21日9: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到桃林铺镇买蔬菜肉等生活用品,11:00左右返回家中吃饭。14: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去桃林铺镇万家乐超市购买厨房生活用品(期间佩戴口罩),15:00左右返回家中,没有外出,也无人来访。

  1月22日,居家未外出。

  1月23日9: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到桃林铺镇购买蔬菜、肉等生活用品,11:00左右返回家中吃饭。14:00左右去桃林铺镇百家来超市购拖鞋、毛巾等生活物品(期间佩戴口罩),15:00左右返回家中,没有外出,也无人来访。

  1月24日,居家未外出。

  1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17:00闭环转运至潢川县宁和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周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办事处、场、区)、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县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潢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76-3983432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6-3371936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商丘市梁园区

  关于一名杭州确诊病例密接人员

  宫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

  为提醒我区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新冠肺炎群防群控工作要求,现将我区一名杭州确诊病例的密接人员宫某某流调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宫某某,女,居住地址:梁园区白云街道海亚金域湾东苑,系杭州公布的19号病例丁某某的密接。

  1月25日,13:46宫某某和丈夫一起乘高铁G3160次8车厢返商,18:30到达商丘站后从南出站口扫码测温出站,18:44火车站南广场乘一辆电动三轮车(收款名为*运魁)到归德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下车,19:05在海亚金域湾东苑门口的移动摊贩处购买排骨,19:15在归德南路桥南侧路西的马家包子铺用餐(用餐时间约20分钟),19:35到睢阳区工贸路力车厂瓜子店购物,19:38在运河桥南边移动摊位购买糖葫芦(收款名为卫民),后返家。

  1月26日,9:40宫某某、冯某某夫妇两人步行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归德路株洲路交叉口西南角老市财政局二楼)领取物品后步行返家。11:02步行至日报社家属院旁崔家扣碗购物,11:08在日报社家属院旁闫集手工大馍店购物后步行返家;随后到宇航路神火大道交叉口的盘锦大米店领取物品,13:09前往神火大道柒悦城如此甜蜜店购物。17:40步行到老日报社对面宋城药店购买药品后返家。

  1月27日,8:20从海亚金域湾步行至株洲路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00离开市中心医院;10:20到市有线电视台(新建路八一路交叉口北)办理有线电视业务。10:40乘出租车(收款名为心想事成)到白云街道广源社区进行核酸采样,11:06在八一路神火大道西100米处店铺购物(收款名为迎宾烟酒),11:39在工贸路归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购买烧饼(收款名为民权北**)然后返家。17:10从海亚金域湾出发步行在帝和附近散步,1小时左右后返家。

  1月28日,居家自我隔离,13:30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的密接和涉疫场所,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及相应医学观察措施。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梁园区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0-3671066

  梁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关于杭州确诊病例密接者王某某

  返回偃师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25日,杭州确诊病例的密接者王某某(男,27岁)返回偃师,王某某在偃师区山化镇游殿村居住。目前,已对该密接者落实集中隔离管控,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现将密接者王某某返偃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其活动轨迹如下:

  一、2022年1月25日活动轨迹

  1月25日15时27分,与同村村民王某伟汇合后,一同乘坐杭州到龙门高铁G3196(座位号04车006B),于当日22时到达龙门高铁站,由王某伟的姐夫谢某某驾驶私家车将王某伟送至洛阳恒大绿洲东区门口,后谢某某驾车将王某某送至山化镇游殿村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二、2022年1月26日活动轨迹

  1月26日13时,与朋友焦某某自驾车至山化镇光明村魏某某家,18时步行到山化镇山化村光明大酒店包间与朋友共11人共同就餐,在酒店逗留3个小时,21时聚餐结束后,王某某与魏某某等一行7人到魏某某家闲聊,后留宿于魏某某家。

  三、2022年1月27日活动轨迹

  1月27日9时10分,王某某从魏某某家步行返回游殿村家中,未再外出。20时被转运至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偃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与王某某同一时段、同车次、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道)报备,做好自我防护,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全区居民: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偃师区尚无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公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尽快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拔打120急救电话,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79—67752911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