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告

  (2022年第43号)

  根据省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有效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预警作用,现就我市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通告如下:

  一、自7月15日0时起,商丘市主城区、各县(市)主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原来的“72小时检测一次”调整为“48小时检测一次”。

  二、对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扫“场所码”执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标识。

  三、各级各类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主动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区域人员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标识。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办公(场所)区域、扰乱办公(场所)秩序的人员,有权予以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