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国务院“点名”!河南省政府发文表彰这些单位和地方: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扬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和地方的通报。

  通报称,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中,河南省10项工作受到督查激励。为表扬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各部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对省交通运输厅等2家省直单位、洛阳市等6个省辖市、鹿邑县等2个县予以表扬,并对受表扬的省辖市、县给予配套激励。

  附件

  受表扬单位和地方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一、受表扬的省直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我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受表扬激励的省辖市、县

  (一)鹿邑县: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优先支持鹿邑县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洛阳市: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在申报中国软件名城(园)、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作中对洛阳市给予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三)郑州市: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在安排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认定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等方面对郑州市给予倾斜支持。(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四)濮阳市: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优先选择濮阳市作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五)西峡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在分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西峡县200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实施)

  (六)鹤壁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优先支持鹤壁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争取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七)周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在安排省级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时给予周口市1000万元支持。(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八)驻马店市: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2年在全省宣传推广驻马店市经验做法,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对驻马店市予以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组织实施)2022年在组织开展省政府集中督查及专项督查中对驻马店市予以“免督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