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李桂苹 林林
5月22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的《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截至昨日,全省19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已全部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级督导检查组。省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矿山安全监察、民航等家专班成员单位也已在各自行业领域部署开展此项活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至2023年底。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对此,《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和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等6项工作。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针对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方案》要求,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行动实行“领导+专家+专班”工作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省安委会聘请专家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方案》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