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强化开放带动,不断拓展发展空间。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拓展发展新空间。

  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加快自贸区建设,重点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投资和金融领域开放等制度创新,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力争在多式联运发展等方面率先突破。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线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加快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弥补产业短板,释放枢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实现“五年成规模”发展目标。加快口岸发展,推动汽车、肉类等已运行口岸扩大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功能性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开放平台功能融合、协调联动。

  务实推进开放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中欧班列(郑州)作用,加强与中亚国家农业合作。着力发挥本地市场优势,创新产金、股权、并购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提质提效。办好第十一届中国(河南)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推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驻豫军工企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发展一批军民融合型产品和产业集群。

  加快优化开放环境。注重招商与亲商、扶商、安商有机结合,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加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水平,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环境。

  (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着力破解体制障碍,补齐创新短板,培育发展动能,提升竞争优势。

  强化改革推动。坚持科学统筹,提高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继续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全面实施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改革企业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制度和薪酬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尽快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资产重组,调整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深入推进行政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权力、责任和效率清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探索试行“多证合一”,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强化绩效导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新机制;推进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规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坚持改拨为投、投贷结合,发挥好各类投资基金作用。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分级诊疗试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同时,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盐业、价格、环保执法、文化体制等改革。

  强化创新驱动。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为抓手,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科技金融融合,支持自主创新,扩大开放创新,推动协同创新,提高创新供给能力。支持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企业,支持其发挥先发优势引领全省创新发展,注重引进创新型企业,强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发挥好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100家创新型龙头企业发展,培育2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培育引进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建设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鼓励创建国家高新区,推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台支持省级创新平台政策,布局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双创”平台,积极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支持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可见光通信实验室、中铁集团盾构与掘进技术实验室建设国家实验室。

  (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强环境治理能力。继续开展大气治理攻坚,聚焦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入推进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民治污,全面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终期考核目标任务,确保PM10、PM2.5浓度稳定下降,空气优良天数200天以上。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水陆统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全省Ⅰ—Ⅲ类水达到52%以上,劣Ⅴ类水降到18%以下,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调水质得到安全保障,省辖市建成区13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等五大生态系统建设,推动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农田防护林、山区营造林等工程建设。推进明清黄河故道综合整治开发和生态走廊建设。支持洛阳、开封、漯河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施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工程。建立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温控行动,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