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届赛事将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设置,以表现现代女性的仪表美、才智美、形象美、心灵美,体现本次大赛旅游文化的特色。
二、被选为“第三届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分赛区冠、亚、季军和十大佳丽及获得单项奖,分赛区组委会承诺按以下规定用人民币付给获胜者奖金:
第一名:(冠军)第三届世界旅游文化大使奖:人民币:3,0000元
第二名:(亚军)第三届世界旅游和谐大使奖:人民币:2,0000元
第三名:(季军)第三届世界旅游传播大使奖:人民币:1,0000元
第四名:第三届世界旅游娱乐大使奖:人民币:8000元
第五名:第三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使奖:人民币:5000元
第六——十名:5名 分获“第三届世界旅游十佳”称号 奖:人民币:1000元
特别单项奖:1名 并获“第三届世界旅游慈善大使”称号 奖:人民币:50000元
单项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500元
最佳形体奖 最佳气质奖
最佳才艺奖 最佳上镜奖
最佳服饰奖 最受欢迎人气奖
最受媒体关注奖
最具亲和力奖
最具演艺潜力奖
最具模特潜力奖
三、各分赛区的奖励内容可以由承办机构自行拟定方案,报世界旅游大使冠军总决赛(WTACF)国际执委会核定批准后自己执行。
四、获得本次比赛前20名推荐签定演艺经纪、各地旅游局、旅游景点代言及品牌产品形象代言合同,自获奖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