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观新闻

  原标题:《专偷高档烟酒,少年获刑3年4个月》

  破窗而入,专偷名烟名酒,前后盗窃三次,涉案财物价值16万余元。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多次盗窃高档烟酒获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经济损失。

  许某初中辍学之后便常年在社会上混迹,曾多次参与盗窃。2023年4月,许某指使未成年人在新乡市某茅台共享店进行盗窃,砸破玻璃门进入,盗窃现金6000元和精品茅台酒2箱、茅台虎年生肖酒2箱;2023年5月,许某伙同他人,再次来到该茅台共享店,盗取茅台狗年生肖酒3箱、贵州茅台飞天酒1箱、贵州大曲兔年生肖酒1坛;2023年6月,许某再次指使他人到山东省济宁市某茅台共享店进行盗窃,盗取飞天茅台白酒1箱、茅台1935白酒2箱、飞天茅台白酒5瓶、茅台兔年生肖白酒1瓶、茅台虎年生肖白酒1瓶、茅台王子生肖白酒3瓶、软中华香烟3条等。共计价值169130元。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许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由于被告人许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正观新闻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宋帆 陈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