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交警提醒:服用这类药后不要开车》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朱圣宇
当前,呼吸道疾病处于高发期。郑州交警提醒,有些感冒药服用后可能产生嗜睡、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危险堪比酒驾,服用感冒药品后一段时间内尽量不要开车。
↑听新闻·防“药驾”
前几天,感冒发烧的郑州居民孔先生想要赶紧康复,同时服用了布洛芬和快克,服药后直接开车去上班,路上一直犯困、胸闷,随后进了医院;薛女士也感染了流感,晚上服药后头晕目眩地开车赶回家,最终撞到了小区门口的栏杆上。记者查询发现,全国多地都发生过不少服药后驾驶出现严重后果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副作用就是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恶心、呕吐等。严重的甚至会出现气急、胸闷,过量应用可致急性中毒、精神障碍。

郑州交警一支队民警孙凯提醒,在这些作用下开车上路,就可能涉嫌“药驾”。“‘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我们吃药是为了救命,但是别因为药后驾驶影响生命安全。多数人吃药前会查看说明书,但关注点主要是药物的适应症状、用法用量等,常常忽视药物的不良反应。”孙凯说,“药驾”和酒驾毒驾一样,是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服用相关药物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还可能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交警执勤中发现,“药驾”比“酒驾”“毒驾”更加隐蔽,酒驾者往往由于酒精作用表现出容易分辨的外部特征;而“药驾”时,驾驶员一般不会有明显的异常表现,成为了马路上的“隐形杀手”。
“流感高发季,驾驶人要更加注意安全驾驶,如果知道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药,要等药效基本消除后,再开车上路。口服涉及‘药驾’的药品后,在7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孙凯提醒。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7大类药品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如感康、快克、泰诺、日夜百服宁、白加黑、维C银翘片、康泰克等,服用后都可能影响安全驾驶。
[来源:2023年12月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进行时》、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河南新闻联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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