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
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23〕22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结合郑州市实际,现就做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住房保障新形势和新市民、青年人的就业新形态,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助力更多来郑留郑新市民、青年人就业安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创新方式方法,将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
(三)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来郑留郑的新市民、青年人。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
(四)加强权益维护
通过深化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新办市场主体和新入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建制;推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有效维护职工权益。
(五)加强信息共享
建立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摸清底数,应建尽建,把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六)实施信用激励
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制度,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对守信缴存单位、缴存人给予部门、行业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信用增值和变现能力。
(七)强化政银合作
建立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普惠金融“超市”,为新市民、青年人及缴存企业提供更多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八)建立灵活缴存机制
根据新市民、青年人就业形态和收入特点,制定与其适应的缴存、使用、退出及转换机制,推进以用促缴。
(九)实施合理激励政策
面向自主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新市民、青年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十)加大租房支持力度
优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资金需求,适时调整租房提取政策,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得好。
(十一)提供“暖心贷”保障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实行贷款限额上浮,提供托底额度的贷款,适时制定暂停、延期或展期还贷等“纾困救助”政策,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临时住房经济困难。
三、提升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服务水平
(十二)强化数据集成应用
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整体协同,打通部门、行业数据壁垒,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服务体系。
(十三)开展全周期服务
在企业经营周期和新市民、青年人个人职业周期内,针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提供全周期数字化服务,实现从网上可办到全程网办、好办易办。
(十四)优化服务模式
利用年龄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等多源数据分析结果,主动发现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安居需求,开展邀请式、预约式、定制式服务,推进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十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建立数据共享授权管理制度,规范数据共享应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实现数据共享“可用不可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