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象新闻

  原标题:《维持原判!焦作女教师因职称评审诉教育局二审,姚燕燕当庭落泪》

  大象新闻记者  吴紫翼

  4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师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山阳区教育局长安国华并未出庭,由其副局长孙娟参加此次庭审。庭审时间长达2个半小时,于上午11点左右结束,二审结果维持原判。

  “我太失望了。”庭审结束后姚燕燕面对镜头对大象新闻记者说。“我只想让教育局给我一个答案,告诉我十七中在高级教师评审的过程中到底有没有不公平现象,现在这个答案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也很迷茫。”今天的庭审中,姚燕燕在最后的陈述中当庭落泪。

  针对今天终审结果,姚燕燕的代理律师高承才表示,建议燕燕继续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此次上诉,姚燕燕提出了依法撤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21)豫0811行初11号行政裁定、依法指令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共3条要求。

  经过了三轮激烈的辩论,最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裁定书并无问题,依旧认为姚燕燕与其所在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学之间因职称评审发生的争议属于内部人事管理范畴,因此维持原判。

  此前,大象新闻报道,自2020年10月份以来,姚燕燕因职称评选存在“不公平”一事,先后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动态称其连续参评7年,因投票环节成绩不理想,姚燕燕最终落选。

  姚燕燕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此情况,学校及区教育局调查后认为此评审过程并无违规操作,姚燕燕对调查结果不认可,于2021年1月11日将山阳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

  此案件于4月8日被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姚燕燕不服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4月19日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