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有权处罚
逃票成信用污点
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出闸站线网最高票价5倍罚款。
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以上,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数据一组:
如今,地铁1号线的日均客流量已增至27万人次,最高日峰值达到35.1万人次。
根据郑州市轨道交通规划,到2020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将形成由6条运营线路组成的“两横、两纵、一环、一放射”的放射状轨道交通线网,总长208公里;到2050年,形成覆盖全郑州市五县六区共计18条线路、长达677.9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目前,1号线二期、2号线南延线及5号线工程均已相继开工建设,3号线一期工程将在下半年开工,郑州市轨道交通将进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局面。
规划1
有关部门不可太任性要保障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信
不少市民对今年1月份地铁的移动“没信号”印象颇深,进入地铁1号线后,使用移动卡的手机不仅无法上网,打电话、收发短信也都无法实现。这种信号的缺失,持续一个星期时间。
不管其背后是大企业“任性”的比拼,或是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最受伤的还是乘客。这种情况以后不允许发生了,《条例《草案)》作出明确规定,电力、供水、通信等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信需要,协助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保障轨道交通正常建设、运营。
另外,在编制轨道交通规划时,应当按照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如果轨道交通建设影响道路通行,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者减少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
规划2
建立联运保障机制地铁口要配备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郑州市要建立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联运保障机制,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道路旅客运输、铁路运输等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实施联运保障工作。
以后,郑州市的地铁口都要配备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根据规定,郑州市在确定轨道交通车站用地范围时,应当规划预留换乘枢纽、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站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紧急疏散用地。
轨道交通车站内,醒目位置要公布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及换乘指示信息,调整首末班时间时,要及时告知乘客。在使用安全监控设施时,要依法保护乘客隐私。
[票价]
由政府定价,不能擅自调整
根据规定,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要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现役军人和残疾人按规定可享受优惠乘车或者免费乘车待遇。
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且无法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暂停线路运营或部分路段运营。暂停运营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因故停运时,乘客可原价退票。
[投诉]
乘客投诉轨道经营单位5个工作日内要答复
如果对轨道交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乘客是否可以投诉?根据规定,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渠道,接受乘客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运营规定和服务规范行为的投诉,并应自接受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乘客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对申诉的答复应当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