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y:该死的
MK留学地美国
刚去美国的时候对俚语不大熟悉吧,常被同学的口语吓一跳。比如“bloody”这个词吧,意思是“鲜血淋淋的、血腥的”。在国内第一次对这个词有直观的感受是在酒吧,Bloody Mary。关于这款鸡尾酒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来自屠戮异己的玛丽一世,一种认为是来自一种欧美通灵游戏。但这款鸡尾酒却是用番茄汁和酒调制的,喝起来一点也不血腥。到美国之后,有一次听到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吼了一句:“Get out of here!I don't want your bloody money。”前一句毋庸置疑,后一句就让我浮想联翩了。“bloody money”天哪,这难道是说对方的钱来路不正?翻译成中文,这不就是“沾满鲜血的钱”么!在美国的某些州,是可以合法持有枪支的——虽然真的有枪的人并不多,有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家里会有一支猎枪——防熊的。有一段时间校园枪击案层出不穷,搞的人心惶惶。难道这个“bloody money”是持械打劫来的?想想也不对,老美不至于把这些挂嘴上说吧。后来问了旁边的同学,才知道这里的“bloody”意思是“该死的”,这是个语气非常强烈的词。类似的说法比如“I hate these bloody people!”意思是“我恨这些该死的家伙!”而非“我恨这些血淋淋的家伙!”美国人常用于表示厌恶的词还有f*ck,相当于国内的“三字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