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招商引资
民警违法办“黑户”
2006年初,张兵找到了宁蒗县公安局原宁利派出所所长王天权(1999年调入宁利派出所工作,2006年任宁利派出所所长,后任宁蒗县公安局金棉派出所所长),称其在宁蒗县宁利乡投资创业近三年了,是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到宁利来创业的,要求派出所按照公安部“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女儿闫飞雪的户籍手续。
因张兵未能提供闫飞雪的任何户籍资料,闫飞雪的户籍办理一度搁浅。2006年3月底,张兵又来到派出所,其以闫飞雪在老家没有落上户口一直跟随张兵为由,要求在宁利派出所落户。王天权在张兵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合法户口迁移手续材料,也没有认真核实了解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30日,违反程序以“补录遗漏”的方式违法录入了闫飞雪的人口信息。闫飞雪家庭住址变成了宁蒗县宁利乡长坪村委会分水岭村3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