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歧视
凌肖仅仅是若干等待就业的失业大军当中的一个。自2008年后宏观经济给企业带来的长期不确定影响,使就业歧视又有了新“生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就业竞争,为企业招聘的“超常标准”提供了新的土壤。
2008年和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在全国6个城市11所高校的毕业生中作了两次问卷调查,这些高校覆盖了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地区,共收回有效问卷2086份。
《调查报告》将存在就业歧视的单位分成“政府机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机构”四种类型:有43.44%的大学生被访者在政府机关应聘中遭受过就业歧视;有60.7%的人在企业单位应聘中受到就业歧视;遭到事业单位歧视的占38.61%;此外,受到其他机构歧视的占14.90%。
本报记者曾经在上海某人才招聘市场看到过一份典型的招聘启事,就包含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年龄、学历、身份歧视等等:“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业务人员若干。要求:男性,上海户口,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党员优先。附:不招河南人。”此外,《调查报告》也列出了十几种歧视的类型,很多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虽然遭遇了歧视,但自己并没有察觉或意识到。
例如,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性别歧视是近年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尤其在女大学生就业群体中。